私隐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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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个人资料的目的

本公司之个人资料搜集措施,是用以辨识、检索及处理顾客纪录,使本公司能跟进顾客需要,提供贴身适切服务。有关阁下身分识别资料的特定用途,详见下列收集个人 资料声明。

收集原则

为保障阁下个人资料的私隐权,本公司确保在收集、使用、保留、转移及查阅个人资料方面的政策及常规,均符合香港法例第486章《个人资料 (私隐) 条例》的规定。

收集方式

在购买本公司疗程或产品前,本公司会要求阁下出示香港身分证正本,并记录阁下的身分证编号。阁下如不欲出示身分证正本,本公司保留向阁下提供任何服务或产品的权利。

收集个人身分标识符

阁下或须不时提供可辨识阁下个人身分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阁下的姓名、性别、年龄、身分证明文件号码、电话号码、传真号码、住址、电邮地址、信用卡资料、教育程度、职业、家庭收入、兴趣及喜好活动等。如阁下拒绝提供有关资料,可能令本公司无法为阁下提供适切的服务。如阁下未满十八岁,必须先得到家长或监护人的同意,方可向本公司提供任何可辨识个人身分的资料。

直销

阁下一旦向本公司提供可辨识个人身分的资料,便可能会不时收到本公司/本公司联号机构或合作伙伴的电话电邮、直接的推广邮件或以其他方式为您提供营销资讯,更多详情请见以下营销及推广章节。如阁下不希望接收有关资料,请连同阁下的姓名、会员号码及联络电话致函本公司顾客服务经理。本公司或会要求阁下在登记使用任何缴费服务前,先表明阁下的意向。

营销及推广

我们可能将个人资料用于营销及推广目的,包括(i) 向您发送或展示有关本集团的最新资讯、优惠及推广消息,包括比赛和抽奖活动资讯; (ii) 向您发送或展示有关我方计划合作伙伴的联营优惠(如比赛及抽奖活动);或(iii) 度身定制和追踪您与网上横额广告以及从第三方网站连结至我方网站的互动。此外,我们可能使用个人资料来分析会员偏好及市场趋势,并从中洞识新现 象,让我们可度身定制向您提供奖励及优惠。当中可能涉及我们将所持有的关 于您使用我方服务的个人资料,与我们收集到有关您网络使用情况的资料互相并合。另外,我们也可能将收集所得关于您的资料,与关于其他客户的资料互 相并合,从中新洞识新现象,并确立市场趋势。我们可能将这些得出的观察提 供予我们的第三方计划合作伙伴,供他们用于营销及推广目的。此外,我们目 前正为营销和推广而使用第三方服务供应商(例如营销机构及社交媒体平台)提供的广告服务及产品,当中可能涉及我们与其分享我方所持有关于您的个人资料。

我们可能透过邮寄、电话或网上方式(包括经由电邮或您的流动装置或透过网上横额广告)向您提供营销、推广通讯及研究邀请;在适当和必要情况下,我们会在收集您的资料时征求您的同意,或让您有机会选择不收取营销资料。您可按照以下所列方式联络我们,表示选择停收相关通讯。请注意,如您选择取消订阅或停止收取营销通讯,您仍会继续收到我方的管理 电邮、账户摘要及我方服务的最新资讯。

资料的保存

阁下与本公司进行业务往来之时,本公司将保存阁下所有交易纪录以作审核之用。本公司的一般政策是将有关资料保存一段合理时间。

资料的披露

本公司通常可与旗下公司、附属公司、联号公司及彼等拥有权益的任何公司共用阁下的个人资料,或向其转移有关资料,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有关收集个人资料的声明。倘阁下不希望本公司向任何第三者披露阁下的资料,请连同阁下之姓名、会员号码及联络电话致函本公司顾客服务经理。

查阅个人资料

阁下可填写表格OPS003或以书面致函方式,向本公司顾客服务经理要求查阅阁下的个人资料,本公司会按《个人资料(私隐) 条例》第19 (1) 条规定,在收到阁下要求后四十天内依从阁下要求。根据条例第20(3e) 条的规定,如阁下拒绝以表格或书面方式提出查阅要求,本公司有权拒绝阁下的查阅要求。根据条例第28条,本公司可向查阅资料者征收合理费用。然而,倘阁下确实是为作出合理更正而查阅个人资料,本公司可酌情豁免有关费用。

更正个人资料

阁下必须以书面致函本公司顾客服务经理提出更改个人资料,并提供须更正的正确资料。本公司会按《个人资料 (私隐) 条例》第23 条规定在收到阁下要求后四十天内更正阁下的个人资料。更正个人资料不会收费。

保安

阁下向本公司提供的个人资料将妥为存置于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系统内,只有获授权人士方可查阅。

查詢

如欲查询本公司的私隐政策声明,欢迎联络本公司顾客服务经理。
(本声明可未经事先通知而不时修改,请阁下经常查察。)

收集个人资料声明

阁下作为UMH(Union Medical Healthcare)集团旗下DR REBORN顾客,在试用或购买本公司的服务及/或产品(「有关服务」)时,可能需要向本公司及联营第三方公司、旗下附属公司及联营公司等提供阁下的个人资料(「有关个人资料」)。倘有关个人资料并不完整或不正确,本公司可能无法向阁下提供或继续提供有关服务。

本公司時刻將閣下的個人資料保密處理。本公司有關收集、使用、保存、披露、轉移、保密及查閱個人資料的政策及常規,均符合香港法例及《個人資料(私隱)條例》規定,並已載於本聲明內。

阁下同意向本公司提供的有关个人资料可由本公司使用及保存,以配合以下用途及法律上不时要求之其他用途:

  1. 提供有关服务;
    (i)服务包括:
    (ia)会员优惠:购物优惠、增值优惠、积分优惠、联营优惠及会员活动优惠。
    (ib)会员服务:电话预约、申请、日常运作、查询、建议、投诉、涉嫌可疑交易处理及跟进、延续使用及终止使用会员服务。
    (ic)产品推销:有关专生美医学集团的产品和服务推销,包括但不限于美容、纤体、医学美容、脊医、牙科、眼科、健康检查、化验所转介、验身、洗衣、家居清洁、教育课程、财务产品、文仪用品等。
    (id)为更了解客户及提供更优质服务而进行的服务意见调查。
  2. 本公司、本公司代理人、附属公司、合作伙伴及/或联营推广公司,用于推广与有关服务相关的商品及或服务及用于推广商品及/或服务;
  3. 处理来自有关服务或与其有关的利益;
  4. 就提供有关服务而分析、核实及/或检查阁下的信用、付款及/或状况;
  5. 处理阁下要求的付款指示、直接扣账安排及/或信贷安排;
  6. 方便日常操作阁下的账户及/或就有关服务收取阁下账户内的应缴款项;及阁下并同意,本公司可披露及转移(无论在香港、澳门、中国大陆地区或海外)本公司为上述目的而使用、披露、持有、处理、保留或转移阁下个人资料的权利予本公司的代理人、承办商、电讯营运商、第三者收账机构、信用咨询机构、保安机构、信贷供应商、银行、金融机构、向本公司负有保密责任的其他人士,及本公司实际或建议受让人。

此外,根据阁下与本公司的协议,本公司可以将阁下的个人资料披露及转移(无论在香港、澳门、中国大陆地区或海外)予DR REBORN及其旗下公司、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及彼等拥有权益的公司,并可将有关个人资料存入本公司或DR REBORN及其旗下公司、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及彼等拥有权益的公司为上文所述目的而持有的一个或多个资料库(可能载有本公司或DR REBORN及其旗下公司、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及彼等拥有权益的公司收集的其他资料),以推广本公司及/或其旗下公司、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及彼等拥有权益的公司的商品及/或服务并用以比较阁下就上述目的而向本公司及/或旗下公司、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及彼等拥有权益的公司提供的其他资料。

根据有关条例,本公司有权对查阅个人资料的要求收取合理的处理费用。如欲查阅或更正个人资料,或要求得到本公司所持个人资料的副本,请致函下列地址提出要求:九龙旺角亚皆老街8号朗豪坊办公大楼21楼08室。

倘閣下不欲收取本公司就提供有關服務/商品之推廣資訊,或不欲本公司為本段所述目的而披露、轉移或使用閣下的個人資料,請以書面通知本公司,並註明閣下的姓名、會員號碼及聯絡電話。公司地址:九龍旺角亞皆老街8號朗豪坊辦公大樓21樓08室或傳真至2248 5031。請於信封面或文件上註明《拒絕使用個人資料作直接市場推廣》。

根据《个人资料 (私隐) 条例》,阁下有权:

  1. 确定本公司是否持有阁下个人资料;
  2. 在合理时间内查阅本公司持有的阁下个人资料;
  3. 以合理方式查阅本公司持有的阁下个人资料;
  4. 要求本公司更正不正确的个人资料。

如有查询,请于以下办公时间内致电客户服务部电话 8208 3243 :
办公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10时至下午2时及下午3时至下午6时(公众假期除外)

疗程涉及风险,DR REBORN将视乎阁下的身体状况及风险接受程度,保留向阁下提供个别疗程的最终决定权。阁下如欲查询各项疗程风险,可电邮至info@manner.com.hk或亲身到DR REBORN任何一间分店向本公司职员查询。各项疗程风险详列于,摆放于各分店供阁下查阅,阁下亦可向本公司职员索取的副本取走作参考。 DR REBORN会于阁下清楚细阅、理解及明白DR REBORN于中所披露的风险内容后才接受阁下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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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集團2013年1月至2021年7月數據計算,服務人次為9,804,017